他就这么愕然的看着周志明和庄宇,他以为庄宇和周志明是嫌这份合同还不够,还想要在讨价还价。

      可是哪有这样讨价还价的,要价不往上面涨,反而是自己给自己砍一刀是什么道理?

      要知道,耐克公司可是给庄宇提供了一份10年,3.4亿美刀的报价,平均年代言费达到了3400万美刀,而庄宇现在却只要3000万美刀,平均一年就少了足足400万美刀,而且还是只签5年,或者6年。

      规则大家都明白,如果是签的年限足够长,那么合同总金额是可以往下压一压的,毕竟签的时间足够长的话,是更能够保障球员的利益,而品牌方则是要冒更大的风险。

      这个和NBA球员和球队签订的合同是一样的道理。

      如果签下的合同年限比较短,那么在平均年薪上就可以给的高一点,毕竟就算是出现什么意外,合同年限也比较短,更能够保障球队的利益,而球员的风险则更大。

      按理说庄宇如果不想签终身合同,只愿意签5年或者6年,那么要价应该比平均一年3400万更高才对。

      为什么反而更低了?

      搞不懂!

      不过李成东很快就反应过来,他也是个聪明人,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,庄宇和周志明更不可能是傻子。

      所以,肯定还会有其他的条件。

      周志明继续说道:“不过我们有一个条件,我们要获得‘宇系列’品牌12%的股权。请注意,是股权,而不是分红权。”

      什么?

      李成东大惊,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,忍不住问道:“你刚才说的是12%的股权,而不是分红权对吗?”

      “你没有听错。”周志明说道:“我们想要获得宇系列品牌12%的股权,而不是分红权,庄宇要成为宇系列品牌的股东。”

      “这......”李成东一阵头大,面露苦笑,“两位,这个要求多少有些过分了。如果只是分红权的话,12%也不是不行,我们还可以商量,代言费也可以商量。不过你们想要股权的话,我们安踏公司很难答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