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鸿宇跟着齐振成所长,走进了王新美居住的房间。
她的衣服、化妆品、包包都在,感觉就是她所有的东西都在。根本就看不出她有携财物潜逃的可能。
韦鸿宇对齐振成说:让人查一下,王新美的通话记录和银行流水。
通话记录显示,王新美的最后一个电话,是打给父母的。
银行流水记录,显示一切正常,并没有可疑的款项进出。
韦鸿宇和齐振成都有一种强烈的预感:王新美应该是遇害了。
正当大家都在忙于侦查这个案件的时候,派出所又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。
电话是一个钓鱼的人打来的,在河边钓鱼的时候,他发现在旁边的一处涵洞里,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,看样子里面应该有东西。
打开袋子之后,他发现里面有一把菜刀,还有一件沾满了乌血的大衣,刀柄上有血迹,而且刃口已经卷曲,明显是砍硬物的时候造成的。
如果说没有那件大衣也就算了,他也不会在意。可当他看到大衣和刀上都有血迹的时候,感到很害怕,所以就报了警。
韦鸿宇当即决定:齐振成带人去现场进行勘察,同时把发现的东西送回局里进行检测,他自己在这边进行进一步的勘察。
齐振成命人把发现的刀和大衣,送回市局技术科进行检验,第二天结果传来:经DNA比对,刀和衣服上的血迹,确认是王新美的。
王新美确认已经遇害。那她的尸体在哪里,是谁杀了她?
韦鸿宇和技术人员,在王新美居住的房间,卫生间瓷砖的缝隙里,发现了一些微小血迹,经过DNA比对,这些血迹同样是王新美的。
很可能卫生间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