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可比性!或许我做饭比他利害吧。

    丛刚是内敛的。他没有去跟林诺小朋友炫耀太过戾气的东西。

    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;而丛刚在小家伙的面前就是‘朱’,就是赤。

    丛刚,你做饭都这么酷!我挺喜欢你的。

    小家伙一边看着玉米烙和培根卷儿,一边舔着自己的小嘴巴。

    被你喜欢,是我的荣幸。快去刷牙洗脸,准备吃早餐吧。

    丛刚的声音温清清的,没有因为小家伙的夸奖而沾沾自喜,或是欢呼雀跃;一直深沉而平和。

    等小家伙洗漱好回到餐桌前时,丛刚已经摆好了两个人的早餐。

    丛刚,要叫醒我混蛋亲爹么?

    真是个大孝子。在美味面前,还能想到自己的混蛋亲爹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

    你叫不醒他的。你亲爹可能要睡到十点左右才能醒。

    丛刚将餐盘朝小家伙跟前推去,习惯用筷子还是刀叉?

    小家伙看了看玉米烙,又看了看煎鸡蛋,再看了看培根卷儿,吧唧了一下小嘴巴,我能用手拿吗?刚刚洗白白过了。

    可以!你随意!

    得到丛刚的认可之后,小家伙立刻用拿起一块培根肉卷送进自己的小嘴巴里。

    其实用手对一个5岁的孩子来说,利是大于弊的。他能先行用手感受食物的温度,还能吃得舒适不费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