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光启叹道:“状元郎真是见识广博,居然识得此物。不过状元郎说错了,红薯的产量的确很高,但毕竟是由蕃邦传入。在大明水土不服,经常出现烂叶病。所以产量并没有两千斤那么多,只有区区八百斤。运去北方,恐怕也没有什么用啊。”

    “徐大人是不是怪农夫懒惰,不肯给红薯浇水,经常申斥他们,督促他们勤加灌溉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否则还没有八百斤的产量呢。”

    “徐大人错了,红薯喜旱不喜湿。您浇的水越多,红薯的产量越低。现在北方大旱连年,种植红薯最合适。为了挽救更多大明的灾民,我这几年来到处寻找红薯。可是一直没找到。看到徐大人这里有红薯,不觉有些失态。刚才误以为徐大人贪吃,把从海外买来的红薯全给吃了,失去解决大明饥荒的机会,不觉有些失态,请徐大人原谅一二。”

    说完,朱由诚给徐光启深鞠一躬。

    徐光启摆摆手,笑道:“老夫已经好久没被人指责好吃了,猛然听你这么一说,恍惚间又回到童年。算了,你也是忧国忧民。不如我们明天联名上奏,请皇上尽快在北方推广栽培红薯。”

    朱由诚沉思了一会儿,道:“不妥。第一是红薯的种植方法、产量,我们都没有第一手的资料,空口无凭,难以服众。第二是徐大人家里的红薯不多,全部做种,也不能满足整个北方的需求。我提议,把红薯种子全部运到京西皇庄,在皇庄种植实验田,一来取得第一手资料,二来可以培育出更多的种子。”

    “那老夫可要天天呆在皇庄了。朱大人,你可要包吃包住哦。”

    两人正谈得开心,忽听得信王嘴里“呸呸”连声。

    大家一看,原来煮过的红薯已经被吃完了,信王抓起一个削过皮的生红薯就吃。也不知这只红薯怎么了,非常涩,连一点甜味也没有。信王才吃了一口,就吐了出来。

    徐光启拿过信王手里个子小小、圆滚滚的红薯,瞄了一眼,有点生气,道:“这帮蠢东西,一点事都不会做,怎么把薯仔给混进来了。这薯仔可没有蕃薯好吃,而且不能生吃,就算煮熟了也是淡而无味。要不是从蕃邦买来,老夫都想把这东西扔了。”

    朱由诚接过“薯仔”,看了一眼,手就开始发抖了。他有点哆嗦地问道:“徐大人,这东西没扔掉吧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,老夫的家乡还有五六百斤,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。”

    “千万别扔。此物名叫土豆,非常耐旱,产量极高,亩产有4000斤以上。土豆虽然没有红薯那么甜,但它不仅可以当饭,而且可以当菜。徐大人,家里有没有牛肉,我露一手,让你瞧瞧我的拿手好菜——土豆炖牛肉。”

    “牛肉倒是买了几斤,只是状元郎位高权重,进厨房会不会惹人笑话啊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好男儿的标准就是上得庙堂,进得厨房。你没听老子说过吗,治大国如烹小鲜。那样的贤者都把庙堂和厨房并列,我们更应当见贤思齐呀。”